马鞍山: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8.04.26阅读次数: 225 次

一、马鞍山花山区濮塘休闲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发展部部长、濮塘镇常务副镇长陈振华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3月18日 ,为宣传推介濮塘国家森林度假公园项目,濮塘休闲度假区管委会邀请马鞍山日报社相关人员到项目现场参观指导。中午,陈振华违规组织安排就餐,期间饮用了白酒。陈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诫勉等相应处理。

二、含山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肖安保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6年4月,在含山县卫生监督所办公用房搬迁过程中,肖安保自行研究决定对其办公室进行调整,面积由之前的9平方米增加到23.4平方米。肖安保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当涂县大青山桃花社区原党委副书记姜孝华违规套取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姜孝华兼任桃花社区报帐员期间,桃花社区采取伪造征地迁坟补偿费、虚列人员工资支出等方式,先后从社区帐户套取资金71.55万元,用于处理社区招待费、“跑项目”费用以及其他违规支出。姜孝华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姜孝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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